邮局将成 “家门口的办税大厅” 代开发票代收税款

24.10.2015  11:03

11月1日起,市民可在家门口的174个邮政网点开发票、缴税款,邮局也成了“家门口的办税大厅”。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和市邮政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书》、《委托代征协议书》,邮局将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临时经营收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届时,广大纳税人可以就近办税,省时省力。此次合作发挥了邮政网点多、覆盖面广的特点,若纳税人临时经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就近邮政网点即可办理,无需再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代开发票”服务主要针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但法律规定的免税收入、未达起征点收入、需要国家许可的经营收入、非税的经营收入、单笔超5万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50万元的经营收入以及申请人所在地、应税劳务(服务)发生地不符合要求的五种情况不能在邮局办理“双代”业务。

责编:朱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