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通过“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01.12.2015  17:25

11月24日至25日,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国斌率验收专家组对我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市委书记罗联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胡志莉,市委常委、副市长吴辉庆,副市长张红新参加验收会。

胡志莉汇报我市创建工作情况。我市2010年启动“创模”工作,创建工作中,坚持以建设美丽生态宜都为标准,以“四城联创”为抓手,将“创模”融入到城市规划建设、产业调整升级、城市文明建设、环境质量改善、园林景观建设等工作中;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宁静、减排、绿色、示范”六大工程,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档案、审核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进行了严格审核。

专家组认为,宜都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扎实、档案资料齐全,数据详实,成效显著,技术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各项指标均达成或基本达到要求,同意通过验收。专家组同时要求我市继续按照巩固提升、持续改进,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在线系统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管理,逐步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持续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创模长效机制建设,争取早日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罗联峰表示,我市将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研究,坚决落实,认真做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做好重点污染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好“创模”成果,建立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规格和档次,让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成为宜都发展的一张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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