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去年涉民生案件 农民工工资案成重点

22.01.2015  16:33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2日电  (唐业继 梁学东 曹旭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北省高院)22日通报该省2014年全省三级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判刑处罚概况,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成为重点。 

  当天,湖北省高院通报了梅忠良与谢新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精安顺公司与中铁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张某某与武汉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黄冈中院圆满执结一起涉鄂赣皖农民工工资欠款仲裁裁决案等在内的6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2014年湖北各级法院受理立案一审劳动争议案10302件,人身损害赔偿案28309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1546件。其中,2014年上半年,湖北省高院将农民工工资案件列为重点,将80件未结的农民工工资案件逐案挂号,定包案领导、定执行方案、定执行时限、定包案责任。 

  2014年下半年,清理多年积压未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189件,涉案标的414.87万元人民币。同时,该省法院先后受理和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37起,对40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定罪判刑,为农民工讨回了公道。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法院实施了“二条铁规”: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企业,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院会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上榜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会受到信用惩戒。对恶意欠薪、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企业和个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企业法人和个人的刑事责任。(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