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04.12.2015  21:06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通山县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6日对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16家医院,其中乡镇医院12家,县城医院4家。经检查,多数医院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落实了转移联单制度,设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并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由湖北汇楚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乡镇医院医疗废物贮存间不符合标准,未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未使用盛装医疗废物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盛装医疗废物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并要求医院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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