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通山县坚持“四个两手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几年来,咸宁通山县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目标,坚持“四个两手抓”,全面推进通山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抓规范,强基础,取得了明显实效。自2013年咸宁市实行依法行政考核以来,通山县2013年、2014年均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优秀县。
一、 坚持一手抓清理一手抓考核,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上求实效。一是着力行政权力清理。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保障,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政。因此,通山县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严格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机制,按照“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时间最短、行政成本最低、相对人最方便”的要求,审减行政权力事项212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下降到109项,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创造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着力政府文件清理。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理制度性障碍、保障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摆在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紧紧抓在各级政府要员手上。通过对已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07件,做到了准确和彻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不留死角,不存遗漏。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县政府及时出台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考核方案》,从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与奖惩、干部任免挂钩,对考核中发现违法行政的,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一手抓机制一手抓落实,在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上求实效。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通山县政府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并带头实施。2014年,该县对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前,均先采取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群众建议,其后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如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政府会议集体讨论。同时,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咨询系统和行政信息系统,有效提升了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的绩效评估、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成效。
三、坚持一手抓集中一手抓规范,在提升执法水平上求实效。一是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组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规划、住建、工商、交警等部门的部分执法权进行集中;组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执法权进行集中,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二是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出台了《通山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该县37个单位在部门网站上公布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改善了行政执法机关形象,有力保证了公正执法。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缴分离等行政执法程序,为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同时,印发了《通山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随机抽查、集中评查等形式,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
四、坚持一手抓广度一手抓深度,在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上求实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2014年,县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0件、政协委员提案105件,办结率达到100%,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为98.3%。二是加大政府层级监督力度。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不作为和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的检查追责力度,及时受理群众对各种违法案件的举报,纠正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三是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一切涉及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结果,均通过当地报刊及电视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得到全面维护。(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