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案管监督职能严把案件进出“关口”

12.04.2015  18:27

  近日,通城县检察院通过认真履行案管监督职能,严把案件进出“关口”,依法对一起公安补充侦查超期案件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认真整改。

  2日,该院案管中心发现该院于1月30日退回通城县公安局补充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直至4月2日才被该案侦查人员重新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导致该案已超过法定补充侦查期限33天。经进一步查实,该院于当日向该县公安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县公安局说明超期原因并认真整改。

  7日,该县公安局接到检察院《纠正违法通知书》后,迅速将该案补充侦查超期的原因说明回复了检察院,并表示将依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民警责任,还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刑侦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严格管理教育,狠抓规范执法,坚决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吴戈、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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