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5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公诉案件当庭宣判

24.07.2019  02:20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3日电 (王雄)7月23日,由沙洋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的周某、章某、朱某、诸某、余某等5件案件,在该县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周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处罚。

  该院于7月1日受理周某等5人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检察官万诗友作为承办人办理该案。在办案中,承办人依法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被告人周某等5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在值班律师的法律援助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7月4日,该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庭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法院采纳该建议,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庭审中,省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从开庭到宣判,不到15分钟。

  这5件案件,从案件受理、到审结起诉仅用了3天时间,县法院从受理到判决不足20天。真正体现了审查起诉快、组织庭审快、庭审节奏快、案件审结快,用时短、流程快,让犯罪行为在短时间内受到惩罚,对普通民众能起到更强烈的警示作用,优化了司法资源的配置、提高了办案质效。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