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

09.07.2015  16:41

  近日,省局发布5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

  1.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寿星补汁”,其功能主治为“用于年老衰弱,病后体虚,疲乏无力,食欲减退,肢痛麻木,失眠多梦”。广告宣称“百病克星—蟠桃寿星口服液,只吃一种药消退全身病,可以治疗慢性肝炎、胃溃疡、支气管炎、哮喘、结肠炎等”,含有利用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2.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养心定悸膏”,其功能主治为“养血益气,复脉定悸。用于气虚血少,心悸气短,盗汗失眠,咽干舌燥,大便干结”。广告宣称“国药养心膏,血栓化成水,确保血栓不再形成,心病不再犯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3.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回生再造丸”,其功能主治为“言语不清,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口眼歪斜,筋骨疼痛,手足拘挛,麻木,半身不遂”。广告宣称“58味大组方,溶血栓、通血管、再造神经,100丸告别中风和偏瘫等”。

  4.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其适用范围为“关节退变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专治膝关节退变、骨质增生、半月板损伤等症,急重症患者72小时见效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5.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一元堂牌知本天韵胶囊”,保健功能为“抗氧化”。广告宣称“吃巢之安养已经3年,刚一养巢,老失眠、老便秘就改善了,脸色红润起来,声称不是减肥药胜似减肥药”。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信息来源:药化流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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