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违法处罚新规:党员干部交通违法抄报纪委

21.06.2016  03:54

  本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张鹏)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我市加大对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7月1日起,我市交管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党员干部的十大交通违法将抄告纪检监察部门。

  这“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等。

  市交管局表示,被抄告的党员干部名单,将每个月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推进交通违法征信系统建设,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在购买下一年度车辆保险时,享受更大优惠折扣。交管部门介绍,这项制度目前已经在多家保险公司进行试点,导向效果显著,这一机制将在我市全面推开。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

  配合此次全市多警种参与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交管部门出台了停车管理十条严管举措。包括统一规范全市停车管理设施,补齐、补全禁停路段停车管理设施;增设一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隔护栏、马蹄桩和直埋式护栏;在全市重点道路缘石或路面边缘施划黄实线,在黄线范围内违停的,按照违反禁止停车规定从严处罚;严管路段违法停车,一律按上限处罚等。

  我市还将增设一批电子抓拍设施,全天候自动抓拍违法停车,全面推广民警、协警使用PDA智能执法终端,对违停行为做到见一罚一。

  据悉,交管部门还将落实市民取证举报违停行为的有奖举措。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