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违建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新增违建发现当年必须拆除

20.08.2016  16:02

  1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已正式出台,全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按照方案要求,治理违法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违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由区、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凡是当年发现的应拆新增违法建设,当年必须拆除。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违法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共享违法建设的发现和查处信息,逐步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多维防控手段。

  省住建厅表示,各城市都要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违法建筑拆除的主体、程序、保障措施都要得到明确,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社会稳定。

  2020年底前,各市州在专项治理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将建立完善防控长效机制,实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彭一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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