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还湖北远志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08.06.2015 17:2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远志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依法发还其《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HB20130059)。
请你局切实加强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已通过药品GMP认证企业跟踪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2015年6月1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8.06.2015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