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在全省率先通过专家评审

30.09.2016  18:14

2016年9月27日上午,《远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成为湖北省首个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评审会上,省环保厅、省环科院、中南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宜昌环保局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湖北大学的汇报,对《规划》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认为《规划》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内容全面、科学性较强,能有效指导远安县在全省率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下一步,编制组将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报请远安县人民政府和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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