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6.07.2015  18:12

7月13日,远安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远安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远安县委托湖北大学资源环境院编制了《远安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今年6月15日,省环保厅在武汉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省、市专家一致认为,《远安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编制规范、规划任务和措施基本可行,符合远安实际,重点建设项目可行,可作为远安县省级生态县建设的依据。

下一步,远安县人民政府拟将《远安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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