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水电局确保汛期安全行洪

05.04.2016  21:27

(江华)为做到防汛抗洪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远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水电局近日提前出台文件《关于清除全县河道行洪障碍物的命令》,以保障河流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命令》要求,对全县河流沿岸行洪区违章建筑和其它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各设障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4月30日前全部清除完毕。逾期不清除或者清除障碍不彻底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组织强制清除,清除费用由设障者负担。

按照统一指挥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清除工作,由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今后在河道行洪区内重新设置障碍或乱堆乱放土石料,阻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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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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