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江西省进贤县“四个狠抓”强化耕地保护工作

07.06.2016  22:31


    近年来,南昌市进贤县狠抓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执法监察、耕地保护宣传等四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狠抓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牵住牛鼻子。该县将耕地保护工作由“部门责任”上升到“政府责任”,并层层签订保护责任状,明确由县政府县长为全县耕地保护第一法定责任人,各乡镇长为乡镇耕地保护法定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村一级耕地保护责任人,各村小组组长为耕地保护动态信息员,确保耕地保护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做到块块有人管。同时,根据《南昌市耕地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全县耕地目标考核制度,每年对各乡镇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年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狠抓土地开发整理,实现数质平衡。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土地开发补充耕地6300余亩,连续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十二五”期间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32个,实际建设规模34万亩,新增耕地面积约6500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27.8万亩,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狠抓土地执法监察,守住耕地红线。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工部、住建、国土资源、城管等14个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三级联动”防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国土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新局面。贯彻落实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片长”制和“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重典问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连续6年实现“零问责、免约谈”工作目标。该县国土局联合检察院成立了“生态检察工作站”,畅通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依法惩治破坏国土资源的刑事犯罪,开展国土资源执法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成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保护生态资源和国土资源干部的工作合力。

  狠抓耕地保护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各类订制的耕地保护宣传册,在县城繁华地段和人员密集街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展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在全县21个乡镇的主要干道沿线、驻地、基本农田连片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291块(其中:县级1块、乡级21块、村级269块),标志牌上即印制了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和基本农田范围,标明了保护责任单位、责任人、举报电话和设立单位,起到了较好的宣传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