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03.05.2016  13:42

  5月,生机勃勃的夏天正向我们走来,一大波法律法规也将要实施。5月营改增全面推行,吃饭、旅游、买房都会受到影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5月起将施行;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到手的工资要变多了;5月起违规介绍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将要发生的大事给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带来一系列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看全国:

  【一】 营改增5月起将全面推行

  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及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至此,“营业税”这一税种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是增值税纳税人。其中,还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就是一般纳税人,其他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到国税部门领取增值税发票并使用。

  

  营改增之后,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1、吃一顿饭可知交多少税 。自5月1日起,消费者在饭店用餐后可以拿到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和“税额”两栏会分开显示,两者加起来才是实际花的钱。这样,您就可以在“税额”一栏里清楚地看到吃一顿饭交了多少税啦!

   2、买卖二手房可少交税 。营改增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要数个人二手房交易了。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征增值税还是5%,税率保持不变,但是税负却减少了。比如,一套计税价100万元的房子,过去征收营业税5%,计税公式为100万×5%,应缴5万元营业税;营改增后,计税公式变为100万÷1.05×5%,应缴47600元增值税,少交税2400元。

   3、旅游产品等或更优惠 。一大波与百姓生活紧密相连的项目被列入到了免征增值税行列中:如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博物馆文化馆等第一道门票收入、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5月起将施行

  3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首次以国务院条例级别明确社保基金运作规范。《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条例》规定了多项措施:一是明确基金的投资范围、种类和比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基金,合理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二是完善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定期向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基金管理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三是强化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管理,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对其进行考评,同时明确了投资管理人审慎投资、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的法定职责和禁止行为。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报告投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1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企业减负,为职工增加现金收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四】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率降低

  人社部与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为期两年。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二是进一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社保缴存比例降低了,也就意味着您到手的工资变多了,又可以愉快地买买买啦!

   【五】公务员差旅住宿实行新标准

  

  

  

  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该标准将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

  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河北张家口市、秦皇岛市、海南三亚市等地,旺季期间部级官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最高上浮至1200元。

   【六】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5月1日,新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将正式施行。新规建立了涵盖相关医疗广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制度以及有奖举报制度。

  新修订的《规定》中明确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禁止"两非"行为,同时根据《母婴保健法》,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形作出规定:即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之外,均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新规中明确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销售给无购买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铁路迎来十年最大调整

  

  5月15日起,铁路部门将进行近十年来最大范围和增量最大的一次调图。该局将增开42.5对列车,并首次开行直达江苏南通的动车,以及武汉至襄阳、荆门的一站直达列车。

  新增开列车中,长途列车22对,其中首开汉口-南通动车2对,全程最快只需5小时40分钟,比现在压缩8个多小时;增开5对早晚间开行的京广高铁,例如北京西-汉口的G509,19:00北京西始发,23:24到汉口,全程仅需4小时30分左右;客流高峰时期,增开4对高铁提升运能,如荣成-武汉,全程最快仅需9小时59分;增加省内短途列车11.5对,主要从武汉发往荆门、襄阳、宜昌、十堰等地。

  此外,还调整了7.5对列车运行区段,武昌-荆门K8084/5(K8086/3)次运行区段变更为汉口-荆门,改为T6701/2次特快列车,从汉口至荆门采取一站直达的方式开行,全程只需3小时。

  省内出行:增开省内列车11.5对

  

  省外出行:增开日常开行的长途列车22对

  

   【八】财政部再发减负红包: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项目有:

   农业部门: 1、国内植物检疫费

  2、新兽药审批费

  3、《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4、《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5、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6、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7、拖拉机行驶证费

  8、拖拉机登记证费

  9、拖拉机驾驶证费

  10、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1、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1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1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1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17、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 18、林权勘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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