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居民买过期酸奶要求索赔 超市:知假买假不赔

26.05.2014  23:03

  顾客发现超市中10盒酸奶8盒过期,一气之下买下过期酸奶索十倍赔偿。超市工作人员以其知假买假为由,拒赔。双方闹上了法庭。

  5月1日,汉阳钟家村居民李先生到附近超市购物,选了10盒酸奶,却发现其中8盒过保质期7天。大型超市竟然也如此招摇售卖过期产品!李先生一气之下买下10盒酸奶,然后径直到服务台索赔。

  服务台工作人员建议他退货,李先生不同意,要求按照酸奶价格的十倍赔偿。工作人员声称,李先生知假买假,不是真正的消费者,无理取闹,不应赔偿。

  双方协商未果。5月中旬,李先生将超市诉至汉阳区法院,要求超市支付8盒酸奶售价十倍的赔偿金420.6元。近日,该案在法院立案。

   律师说法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竹永海解释:“知假买假”不影响赔偿权利的主张。根据2014年最新的《消法》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所以李先生要求超市支付8盒酸奶售价十倍的赔偿金420.6元的诉求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