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办婚宴的村主任将是什么结局?

23.11.2015  10:34

  近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儿子办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辞去村主任职务。目前,陕西省城固县对马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城固县莲花街办纪委也已进行立案调查。(11月21日中国新闻网)

  在“近日”与“目前”期间,村主任马某给儿子办的已经婚礼圆满结束。11月17日,马某在本村院场为儿子举办婚宴42桌并设礼柜,收取礼金37800元,花费6万多元。其中,儿媳娘家亲朋23桌,男方亲朋19桌。婚宴用烟酒分别为硬壳中华香烟和泸州老窖酒。翌日,莲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约谈马某,对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责办事处纪委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那么,辞职办婚宴的村主任将是什么结局?

  想必这不仅是笔者关心的,而且是关注这起“新鲜事”的公众,也会有所期待。因为,村主任马某辞职给儿子办婚礼一经曝光,引发了舆论热议。一反常态的是,公众对村主任马某的评价中,“点赞”占了很大一部分。这当然不是公众的觉悟水平太低,而是公众对某些官员的不满,在只能“隔墙扔砖”的无奈下,对“赤膊上阵”的村长,反而有了一点“坦诚”的赞许。可能是在对权力监督逼仄的环境下,觉得这位村干部的所作所为,还是“勇气可嘉”的。

  本来,群众对干部摆阔气的不满,也不在酒席的桌数上,而是他们有可能借机敛财;即使在酒席之类的问题上提出质疑,也是因为在更大的权力行为上抓不到把柄。因此,当这位村主任自愿“卸职为民”,公众的心已经软了。更何况,这次婚宴虽然看上去很排场,但按照桌数和礼金的比例来看,也没用借机敛财之嫌;在花费上也没有超过中等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也许有人会说,这笔“明细账”是不是准确,意即还有没有另外的利益输送?这样的质疑就扯远了——权力寻租难道还非得通过婚礼之类的借口?这不连相关的廉政措施都否定了?那么,事后街道办事处对此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还要调查什么?

  俗话说“拔出萝卜带出泥”。目前看来,“萝卜”本身好像不脏,除了婚礼的排场大了一点,但已经不是村长的马某,也不受相关纪律的约束,且在这笔“明细账”里,看上去也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接下来的调查会不会是看看有没有带出“”来?对此,公众好像又很有经验似的,觉得马某敢于辞职办婚礼,而且公开摆开了排场,一应收支都公诸于众,应该是心里没鬼。

  其实,在这种少见的官员行为和由此形成的舆论场中,结局已经无关紧要。倘若村主任马某最终只是为办婚礼而辞职的不守纪律,他已经提前承担后果了;倘若因此被调查出其他问题,也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好事。换句话说,如果这位“还存在其他问题”的村干部,要说很听话,很低调,不就逃过了这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干部的严要求,难道还意味着少惹事,少给自己添麻烦?

  因此,无论这位村主任的结局如何,都已经给对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提了个醒。一是为了一己私利就扔乌纱帽的干部,是怎么会被任用的?二是对干部的监督检查必须是制度化的,而不是在他们“不听话”的时候,因为“生气”才摆开“排场”。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