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280辆拆解报废黄标车获补贴

22.02.2017  23:15

  昨日从十堰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中心获悉,十堰市第三批140辆已拆解报废黄标车目前已完成全部审核,正在进行补贴划拨操作。待这批资金补贴到位,十堰3批共拆解报废黄标车280辆累计获得财政补贴近200万元。

  据了解,十堰市此次实施补贴的范围为十堰城区已通过黄标车淘汰补贴审核并完成拆解报废的黄标车,单辆黄标车最低获补贴5000元,最高获补贴13200元。第一批拆解报废黄标车补贴于去年11月底实施,64辆黄标车累计获补贴419870元;第二批拆解报废黄标车补贴于今年1月中旬实施,76辆黄标车累计获得补贴518288元;第三批拆解报废黄标车补贴工作目前正在实施中,140辆黄标车将获得补贴1006510元。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此前十堰市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淘汰车辆,十堰市按申请时间、注册登记时间、车辆类型、使用燃料分类给予差别化补贴。

  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并在一个月内完成车辆注销及报废拆解的,享受第一阶段的全额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11000元;于2017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请,并在一个月内完成车辆注销及报废拆解的,享受第二阶段差额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8250元。另外对应注册登记黄标车年度,在实施年度阶段性补贴标准基础上,最高提高年度阶段性补贴的30%,其中2005年12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执行对应年度阶段性补贴标准;二是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在对应年度阶段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三是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在对应年度阶段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四是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在对应年度阶段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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