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销售仿冒软件涉案1000余万元 三人被武汉警方逮捕

18.04.2016  16:10
8月19日,武汉警方破获一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三名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将千余客户资源据为己有,私自复制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并销售,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记者获悉,这是2015年武汉市破获的首例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2014年5月正式上市的武汉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电池设备测试系统,针对市面上所有电池进行测试研究,该软件是公司测试系统核心部分。  上市后不久,公司销售部门发现,非经公司授权,市面上仿冒公司产品现象愈演愈烈,直接导致了客户资源损失殆尽。2014年7月6日,公司负责人吴某前往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报案。  司法比对鉴定结果显示,市面上的仿冒产品与该公司产品相比,除上位机外壳有些区别外,计算机软件部分几乎照抄照搬,完全拷贝复制,内容相似度达到99%。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警方发现,该公司前员工吴某、胡某、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9日,东新分局将此时已分别是三家公司老总的胡某、吴某、陈某传唤至刑侦大队进行调查。经审讯,三名嫌疑人交代了全部过程。  原来,在公司创业阶段,吴某、胡某、陈某三人前后进入该公司,逐渐得到公司高层的认可,于08年后开始进入公司的核心部门,掌握着公司软件秘密及客户资源。  眼看公司蒸蒸日上,三人一拍即合,动起了歪心思。吴某借口离职,在外面成立一家公司,凭借从公司破解出来的软件源代码,大肆生产同类产品。胡某、陈某则继续“卧底”公司,一方面起到望风掩护作用,另一方面不断攫取公司的客户资源,据为己用。  从09年至2012年三年间,他们在外成立的公司飞速成长,获利丰厚。2012年,见时机成熟,羽翼丰满的胡某及陈某同时离开,与躲在幕后操作的吴某会合。2013年,因为利益分配问题,三人分道扬镳,分别成立三家公司,继续分享着偷来的“胜利果实”。而这时的原公司,却被逼到举步维艰、难以继日的地步。  直至案发之日,三家公司已发展成中等规模,三人完全没有意识到此种行为是违法犯罪活动,痛哭流涕的他们三人身陷囹圄时才醒悟过来,但此时已悔之晚矣。  目前,三人因涉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被东新分局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