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局“三个彻底转变”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有成效

18.09.2015  09:40

  一、变后期整改为全程整改。动员会前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修改会审制度、实行局机关网上并列审批、无纸化办公等七个重点事项进行先行整改,力求取得工作的主动。在征求意见阶段,随时收集到意见建议随时整改落实,特别是对纠风办、第三方机构反馈的意见建议,立即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确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变归纳整改为逐条整改。针对191条原汁原味的意见拟定整改方案,要求逐条进行整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把解决问题和宣传解释有机结合,采取上门入户、电话沟通等方式,将问题、建议处理结果逐项与当事人见面,确保“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着落”,兑现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三、变常规整改为创新整改。创新行政审批流程,下发《关于下放部分业务事权的通知》,将6项国有建设用地、2项地籍管理审核审批权限下放或授权给城区分局,将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测量、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监理、招标代理单位遴选权下放到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开展流程再造,改变过去按行政职级的流程设计,直接按收件初审、复核、审批3个流程设置,全局减少审批环节24个,缩短审批时间50%以上。创新村级留地安置制度,报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村级留用地开发利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村级留用地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规定村级留用地可以实行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土地置换物业等五种开发模式,实现了留用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