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转发深化医改意见 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09.11.2016  20:33

  据新华社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当前,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总结推广前期深化医改创造的好做法和成熟经验,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利益藩篱,有利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从8个方面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