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高速开车累了无证同伴代驾 两人均被处以重罚

18.07.2015  12:31

(长江日报记者 魏娜 通讯员 向定仕 黄楚钧)车主高速上开车累了,放心把车交给仅考过科目三的朋友代驾。昨日,省高警利川大队披露,这两位分别涉嫌无证驾驶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者驾驶,均被严处。

资料图

7月15日20时许,省高警利川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白羊塘省际卡口执勤时,一台牌号为鲁QE77**小型轿车驾驶员,面对交警的检查迟迟不能出示驾驶证。这时,车上的副驾驶拿出一本证件递给交警,称是驾驶员的证件。民警现场比对发现,驾照上的照片更像副驾驶崔某。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比对发现,驾驶证确实为崔某所有,而司机彭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彭某说,自己正在考驾照,他目前科目三已经考过了,马上考科目四。“我觉得自己的考试都过了三项,开车应该没有问题了”。起初,确实是崔某在开车,但开了一天车的崔某很累,加之晚上开车更容易疲劳,自以为技术基本过关的彭某主动提出由自己替崔某开一段。崔某没多考虑,就把车子交给彭某来开,没开多久就被交警查获了。

省高警利川大队民警依法对涉嫌无证驾驶的彭某处于行政拘留3日,罚款500元的处罚,而车主崔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这一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高速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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