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 打造为民人大

18.11.2014  17:46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机关和民意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人大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本质属性,是党对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力量源泉,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只有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真正做到心中装着群众,工作服务群众,履职为了群众,才能有效解决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问题,才能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履职为民”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关注民生,保障民利,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彰显新作为。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如何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是摆在十堰市郧县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课题。

(一)以民意为基础,精选监督议题。人大监督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重点不突出,就无法议深、议透。因此,必须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议题的确定上,要按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若干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监督。在议题的选择上,要坚持“少而精、抓大事、议大事、求实效”,适时将“一府两院”在年度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主要选题,将社会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纳入人大监督的范畴,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证人大监督工作与县委合拍,与政府合力,与群众合心。

(二)以民生为核心,创新监督方式。一是要健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清理修订并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审议意见的办理和反馈办法》、《执法检查办法》、《专题询问办法》、《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办法》、《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和改进视察调研的办法》等各项监督制度,使常委会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中心抓监督。加强对生态滨江新区建设、工业“双百”工程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扶贫开发、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四城联创等专项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关注民生抓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农村安全饮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突出问题的监督,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执法抓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支持和督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三)以民声为依据,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人大的基本工作方法,是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为此,一要周密组织调查研究。认真制订调研方案,尽可能多的邀请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大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参与调研,调研前,要组织调研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熟悉有关情况,为调研做好充分准备。二要科学确定调研方式。平时注意捕捉各方动态和信息,经常深入基层,联系代表,走访选民,倾听各方人士的呼声和意见,随时了解、掌握“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的情况,对了解的情况经常进行归纳、整理和验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用以弥补调研阶段了解情况的局限性。综合运用现场考察、跟踪调查、明查暗访、抽样调查、解剖麻雀、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法随时随势选用,不断创新调查方法和手段。调研时,不仅听会上的,也听会下的;不仅听干部的,也听群众的;不仅看面上的,也关注点上的;不仅看“门面”和“窗口”,也看“后院”和“角落”;不仅到成绩好的地方,也到成绩差的地方;不仅了解正面的意见,也倾听反面的看法,做到零距离地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提高调查研究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三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在综合分析、系统归纳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使调研报告有鲜明的主张、新颖的观点、可靠的依据、翔实的内容。提倡多提问题,少讲成绩,努力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形成和取得有一定深度和力度并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成果。

(四)以民情为主线,提高审议质量。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如何,直接反映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水平高低。一是会前准备要充分。在围绕会议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审阅会前提供的相关材料,深入研究议题和相关材料,为会议审议发言做好充分准备。二是会中审议要深透。树立勇于担当、敢于直言的精神境界,突出反映真实情况为先、找准存在问题为主、提出有效建议为重、促进工作整改为本的审议特点,用更多的时间分析原因所在,以更大的精力提出改进建议。实行重点发言与一般发言相结合,突出重点,力戒空谈,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三是会后交办要到位。常委会会议结束后,郧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办公室要尽快形成审议意见,在汇总整理过程中,一方面确保审议意见的指导性,另一方面确保审议意见办理的可操作性,保证审议意见能够如期得到办理。

(五)以民调为标准,强化跟踪督办。为确保审议意见不打白条、不打折扣、限时办理,人大常委会应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建立意见督办责任机制。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后,成立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工委负责人及有关人大代表组成的意见督办工作组,具体负责抓好意见的督查落实。二是建立意见督办协调机制。对审议中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问题,加强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新要求,使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围绕推进工作的目标形成互动,达成共识。三是建立意见督办反馈机制。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并定期反馈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强审议的严肃性。四是建立意见督办整改机制。加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力度,坚持对“一府两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重点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实行再报告、再审议、再票决,注重对表决、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对审议报告未通过,不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执行不力、效果不好,多次督办不落实的,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着力使每一个监督议题都议有结果、督有成效。

二、坚持畅达民意,凝聚民智,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搭建新平台

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代表积极履行职务的实践,其实质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着力为群众服务的过程。发挥代表作用就是践行群众路线。人大常委会应立足代表工作实际,积极引导、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加强代表培训,增强履职能力。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职能的发挥,而对代表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则是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代表开展业务培训。一是要抓好对新当选代表的培训。组织当选的代表集中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使其进一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及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学习提议案建议以及怎样当好代表的方法,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抓好代表任期内的培训。通过加强对开展人大业务知识和代表履职的程序与方法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代表进行新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专题培训。不断拓宽代表的知识面,使代表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增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能力,提升代表的监督水平。

(二)开展代表活动,激发履职热情。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进一步拓宽联系代表渠道,完善联系代表机制。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工作评议。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各代表小组不断创新活动方式。适时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走访联系选民活动,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发挥代表作用,增强活动实效。及时通报各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督办代表建议,提高履职实效。人大代表提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推动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督办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让代表说话管用,保障代表参政的实效性。一是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要改变过去督办方式主要靠听汇报的单一形式,把建议督办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把督办与视察、检查、调研结合起来,组织代表到承办单位视察、检查、调研,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把督办与考评结合起来,召开代表建议面对面交流会,要求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进行评价,强化奖励约束机制。把督办与加强“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结合起来,通过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联系,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二是要坚持全过程进行督办。要坚持全程督办代表建议,从建议交办之日起,加强跟踪督办。要抓好交办,专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提出要求,明确办理时限。要求承办单位制定代表建议办理方案,报告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建立经常性的汇报联系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定期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及时掌握办理进度。抓好代表对办理工作意见的反馈工作,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及时督促承办单位再次办理。改进“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制度,既肯定好的做法,通报一些好的典型,又要对个别承办工作不得力、敷衍塞责,代表意见较大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要选择重点内容进行督办。人代会后,结合全年工作安排,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代表建议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选择,确定重点建议进行督办。要选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建议进行督办,选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建议进行督办,选择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多次反映的焦点问题进行督办,选择“一府两院”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履职环境。加强对代表会议期间的组织引导,为代表会前调研、参加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参加表决提供服务。闭会期间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进一步拓宽联系代表渠道,完善联系代表机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有关报刊和资料,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三、坚持化解民难,维护民权,在加强信访督办上打好主动仗

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保持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最直接的渠道,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人民性。通过信访渠道,作为权力机关可以倾听广大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以便代表人民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是权力机关把人民的利益代表好、实现好和维护好的具体体现和根本所在。人大信访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向人大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来信来访日益增多。人大信访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机制,联动接访。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主动不被动,到位不越位,履职不失职。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联合治访的大格局中,着力构建联合治访的新机制。密切与机关各委室的协作,加强同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沟通,主动搞好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着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二是突出重点,主动办访。对重要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实施重点跟踪督办,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信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信访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上下功夫;树立甘于吃苦,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在主动为党组当好参谋上下功夫;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积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依靠代表,合力化访。依靠人大代表这一独特资源优势开展人大信访工作,是搞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可以下情上报。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分布在各行各业,可以帮助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把握一些社会动向。作为人大代表也有责任、有义务将来自本选区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映。为本选区群众仗义执言,维护好本选区群众的基本利益,本来就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可以上情下达。及时帮助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等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及时转交督办。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对一些群众有误解或不了解事项作些解释工作,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人大信访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做群众思想工作有时可以有效减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将紧张激烈矛盾争端化解于无形,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坚持为民代言,为民谋利,在转变服务理念上提升新境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也是走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实践证明,只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做到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因此,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郧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干部不断提升“权为民赋,言为民代,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服务理念,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聚焦“四风”,挖根逐源,强化整改,树立良好学风,大兴调研之风,着力转变文风,切实改进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强化自身建设,确保为人民群众代好言、用好权、谋好利,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是树立“一线”意识。改变过去认为人大工作是“二线”的思想,在思想上增强一线意识,在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在工作上保持一线作为,在实践中发挥一线作用。二是增强“三个观念”。增强“有责”的观念。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增强“有为”的观念。克服“无为”意识,树立作为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投身于人大工作,做到在重大决策上展示作为,在监督职能上突出作为,在发挥代表作用上表现作为。增强“有威”的观念。树立人大权威,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有主张,既体现人民意愿,又要尊重党委意图,还要符合法律规定;在监督的实效性上求突破,增强“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人事任免上讲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任免工作的严肃性、法律性和权威性。三是建设“三型团队”。建设“学习型”团队。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需要,牢固确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建设“创新型”团队。在创新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上下功夫;在探索人大内部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上求突破,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建设“服务型”团队。按照“服务群众、服务代表、服务中心”的要求,准确定位人大工作,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杨红)

责任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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