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依法查处16起违法采矿案件

06.12.2016  22:41

  2016年,京山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入攻坚期,共查处违法采矿案件16起,征缴罚没款1449万元。

  开展矿山综合整治以来,京山县采取关停、搬迁、整合等方式,将原有的76个矿业权压减至49个,重新设置矿业权,按照招拍挂方式重新投放新设矿权。在此期间,该县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依法查处违法采矿案件16起,其中,已结案14起,正在进行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的2起。已结案的14起案件中,3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2起判三缓四,1起列入网上追逃。

  据悉,为防止发生新的违法采矿行为,该县成立矿山昼夜巡查工作专班和打击违法行为工作专班。白天由镇、村及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巡查,夜间由该县国土资源局夜巡专班进行巡查,对采矿行为实行24小时监管。该县安监、环保、公安、供电、林业、国土等涉矿部门共同组成打击违法行为工作队,及时查处巡查发现的违法采矿行为,确保无证的矿区处于断水、断电、断路、断药、清走人员设备和碎石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