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百余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湖北5起

15.10.2015  10:55

  荆楚网消息(记者 裴斌)10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121起全国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湖北5起,案件分别涉及武汉、仙桃、宜昌、咸宁、黄冈五个地方,涉事的8名官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牛山村委会副主任孙乐平为其子举办婚礼违规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仙桃市沙湖镇水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李国文多次接待私人朋友钓鱼,并违规报销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宜昌市点军区司法局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代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该局原局长黄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红,财务人员陈辉,职工高斌达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通城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方宏亮操办其女儿婚宴违规收取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红安县畜牧兽医局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劲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