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春天里的咸宁律师

17.11.2016  01:04

11月11日,昕明律师事务所的刘运红律师一边哼着汪峰的《春天里》,一边整理着案牍工作。

近来,刘运红的心情挺不错,这首摇滚音乐《春天里》已经在他嘴边挂了很多天。“就是这个文件,让我们律师走进了春天里。”他翻出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新闻网页,满脸兴奋。

刘运红边浏览网页边介绍: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强化了诉讼过程中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严格依法落实相关法律赋予律师在诉讼中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也许不少群众看到律师制度改革,在全国开展的热热闹闹,却没看到不少律师看到实施意见后由衷感叹:律师执业得到了保障!律师的地位得到提升!律师成为了中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这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多年来,广大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助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但由于历史上“无讼”及律师是“讼棍”的观念根深蒂固,律师执业受到很大阻碍,会见难、阅卷难、辩护难,成为困扰律师,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问题。

在海舟律师事务所,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晓明面对《实施意见》却显得很淡定。他说:实施意见让律师群体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为新时期律师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对咸宁的律师而言,律师的权益、价值、作用一直都得到了较好保障,尤其是律师制度改革以来,可以说咸宁的律师群体一直沐浴在春天里。

一组事实显示。

近年来,咸宁市司法局主动适应新形势,坚持以改革为驱动,创新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全国七个第一。

咸宁以律师党建为龙头,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律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形象得到显著提高。今年有19名律师当选“两代表一委员”,有6名青年律师入选我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会长朱晓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10年来,咸宁未发生一起律师群体性事件和律师利用网络媒体炒作热点社会问题。在全省因服务质量引发群众上访案件中占比最低。

创新管理声名扬

律师是否沐浴在春风中,律师更有发言权。

在宁华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感言:这些年,咸宁的法治建设迈进新台阶,法治文明的在进步,律师的春天又来了。

这不是虚言,曾今有媒体报道:过去,一名律师想进入法院办公事,至少经过“三重门”:登记、验证身份、过安检,有时还被强制存储公文包和手机。

但在咸宁,这些事情很难发生”。张超讲述今年的一次经历。

张超说:我今年在咸安区、赤壁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十分方便,会见及时安排,没有阻碍。在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阅卷室阅卷,检察院专门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阅卷场所,还复制了光盘给我,让我感受到律师地位的提高,感受到检察院依法办事。

不仅律师执业得到了保障,咸宁还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监督,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创新律师服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在“1.10”专案办理过程中,其工作经验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

首建协调律师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在承办“1.10”专案过程中,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相关兄弟省市厅(局)领导支持,成立由部、全国律协、厅和相关省市厅(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专案工作指导协调组,全面指挥调度,及时高效做好服务接待、舆情管控等工作。

首定系统的律师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在司法部、省市厅(局)和市司法局三个层面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保障、信息掌控、庭审现场管控等突发情况,制定了周密的预案,明确责任到人。

首创完备的《约谈律师内容提纲》。根据“1.10”专案的特点,市司法局精心编写《约谈律师内容提纲》,专案期间共约谈律师400余人次。通过约谈,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

首试选派律师参加公诉、审判机关组织的庭前演练。省厅选派两位省政府法律顾问团资深律师参与司法机关组织的庭前演练,从辩护人的角度,重点对被告人公诉、法庭控制及可能的辩护观点提出可行性建议21条,配合司法机关完善和改进庭审工作,提高庭审效率。

首推对参案律师的全程一对一服务。市司法局以律协名义抽调100余名干警,实行包案包庭负责制,为91位外地参案律师、135名被告人家属和6名被害人家属提供周到、细致的一对一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中。

首次成功组织律师参加庭前会议,督促所有参案律师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10余次,把控辩双方的分歧尽可能解决在庭前会议上,有效控制了庭审秩序。

突出服务法治彰

咸宁的律师们不仅沐浴在春风中,更把法律的春风吹到各个领域。

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晓明坦言:近年来,咸宁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律师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律师已成为法治咸宁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工作有为有位。

市司法局一组数据显示,全市共建7个律师顾问团,有63名律师为75家政府机构担任专职法律顾问。顾问团律师通过列席政府重大决策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法律风险评估,为重点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2016年律师群体为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88份,参与审查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58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0余份,代理政府诉讼案件29件,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不仅是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咸宁律师群体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发挥着稳定器作用。

从2015年开始,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2016年全市333个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均设立“律师工作室”,全市185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采取“固定坐诊”和“流动巡诊”相结合的方式,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进村(社区)深受干群好评。驻村(社区)律师年均接待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代理诉讼案件35件, 调解矛盾纠纷81件,审查修订合同65份,开展法治培训和讲座22场,提供法律援助30件。

市司法局还连续多年开展“百名法律服务人员进百家企业”活动,通过走访企业、举办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参与企业项目论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代理经济纠纷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年均6000余万元。

一位基层干部感言:奔波在咸宁各行各业的律师,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对国家的那份责任、律师对社会的那份热情、律师对人民的那份厚爱。活跃在咸宁各行各业的律师,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精髓、法治的希望、国家法治化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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