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率先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13.04.2016 22:2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月7日,赤壁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省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要健全完善“一岗双责”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重大食品安全事项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对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处置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党政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乡镇(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流程式工作规范、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制,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中,增加考核权重,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及导向作用;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制,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信息来源: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04.2016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