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系列举措保双11网购 赠品待遇要等同正品

04.11.2015  10:19

本报讯(记者张偲 通讯员张镝)“双11”网购狂欢节将至,今年电商“大促”中,如果再出现“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武汉工商可要不答应了。昨天,市、区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人约谈本土18家电商代表并表示,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为双11网购保驾护航。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才发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有几个方面特别值得网购消费者关注,并学会保护自己:一是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公平规定;二是赠品应保证质量并享“三包”服务。办法中明确规定:赠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且应提供“三包”服务。同时规定不得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三是消费者积分权益受保障。赠送消费积分或发放优惠券的,应标明其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四是商家参与其他平台促销,权利应受保障。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即日起,工商部门将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执法活动,执法重点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网店和交易类自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