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迅速贯彻落实海事行政案件管辖规定

24.03.2016  18:31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正式施行,明确了海事法院对海事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

        武汉海事法院自觉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个规定”。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我院如何落实海事行政管辖问题,会议决定积极组织向省编办、省法院等相关部门申报海事行政审判庭机构和人员编制。在此之前,组建专门的海事行政案件合议庭,受理海事行政案件;二是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院领导、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办案法官认真学习“两个规定”,安排专人对新旧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两个规定,积极走访武汉航交所等单位,开展对“两个规定”的专项普法工作等。

        下一步,我院将加强与地方各级法院的立案协调、配合,避免地方法院错误受理应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案件;继续以落实“两个规定”为契机,不断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进一步走访海事、港航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密切工作联系,为受理海事行政案件畅通渠道;就“两个规定”理解和执行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向最高法院、省法院请示汇报;积极主动派员到上级法院学习行政审判知识和实务经验,迅速提升业务水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