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道胜就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会话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18.09.2015  13:47

  

  

  

  9月17日上午,湖北省司法厅在厅机关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文贵,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长、法律援助处(科)、中心负责人,武汉市各区司法局长,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基层工作处、法制处、干部处、组宣处、警务处、计财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负责人和部分干部共110人参加湖北分会场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批示,上海市司法局等四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司法部党委书记、部长吴爱英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汪道胜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推动法律援助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央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新需求以及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差距和不足,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突出重点任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法律援助工作的总要求,结合湖北省情和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突出“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四项工作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夯实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将法律援助纳工作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健全监管体制,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要提高物质保障水平,争取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及时提高办案补贴标准,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聘用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等方式多渠道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