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环保局 质监局召开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23.09.2015  11:41

  为落实“空气净化工程”关于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天更蓝”专项工作,恩施州质监局、州环保局于9月17日下午,联合召开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明确,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企业要迅速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按期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要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所属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进行年度检测,检测频次不低于1年1次,检测报告送至环保、质监部门备案。会议还对质监部门、环保部门如何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服务和监督管理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县市环保、质监部门要从治理方案的备案、治理技术的指导、治理设施的验收等各个环节优化服务,切实为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实施排忧解难;要联合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抽检,年抽检数量不低于10%,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会议还聘请有关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燃油加油机检定技术规程》、《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进行了解读。

  各县市质监局、环保局,中石油恩施销售公司、中石化恩施石油公司,各社会加油站,成品油运输企业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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