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两类公告数据接口规范

17.08.2015  12:06

  财政部日前发布合同公告数据接口规范和采购公告数据接口规范,以确保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媒体的升级改造,8月31日以前完成主要技术改造工作,使合同公开等新的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此次发布的数据接口规范包括采购公告发布系统数据接口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和基础数据字典,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内容的下载。此举旨在促进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媒体的升级改造,使中国政府采购网各地方分网(以下简称“地方分网”)尽快实现向中央主网推送信息的功能,确保《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中明确的各项信息公开新要求落到实处。

  《采购公告发布系统数据接口规范说明》中明确,地方分网网站建设单位或地方分网授权委托的开发单位应依据文档中定义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说明,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发布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所有地方分网用户,均可以使用该文档发布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采购公告。其适用于地方分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接口,该规范中详细指出地方分网向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交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时应包含的信息内容及内容的规范性。中国政府采购网在接收到地方分网上传的数据时将依据本文中各字段规范进行数据校验,对于校验不通过的将不接收,并记录不接收日志,对于校验通过的可直接发布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该说明还明确了三部分内容,包括:接口可接收的字段说明,即各类采购公告的字段类型及程序检查规则;接口说明,即此采购公告数据接口技术描述;基础数据说明,即发布公告时,包含代码的字段应按照基础数据字典的代码字段填写。其中,详细列举了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更正公告等各类公告的参数、接口检查规则等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数据接口规范说明》中明确,其适用于地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发布接口,其中详细指出地方分网向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交发布合同公告时应包含的信息内容及内容的规范性,重点包含三部分内容:接口可接收的字段说明,即各类合同公告的字段类型及程序版检查规则;接口说明,即合同公告发布接口技术描述;基础数据说明,即发布合同公告时,包含代码的字段应按照基础数据字典的代码字段填写。

  据了解,财政部不久前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政杂志》等。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地方分网作为本地区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之一。为了便于政府采购当事人获取信息,在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对于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地方采购项目信息,各地方分网应当通过数据接口同时推送至中央主网发布。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发布。该通知还对落实技术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媒体的升级改造,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功能,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自动化水平,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以前完成主要技术改造工作,确保合同公开等新的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