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31.03.2016  13:23

  襄阳汉江网讯(记者陈忱)据襄阳纪检监察网消息,3月28日上午,谷城县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违规公款吃喝

  刘勇,现任庙滩镇新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2014年元12月,新街村在村集体资金中违规列支招待费73942元,违反了“严格执行村级组织零招待规定”。2015年10月27日,庙滩镇纪委给予刘勇党内警告处分。

  高相成,现任石花镇大峪桥村主任;徐昌贵,现任石花镇大峪桥村党支部副书记。2015年7月30日中午,高相成、徐昌贵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大峪村“村村通”两座桥的工程建设中标人汤某的宴请,并午间饮酒。2015年12月25日,石花镇纪委分别给予高相成、徐昌贵党内警告处分。

  陈少波,冷集镇派出所干警。2015年5月30日,陈少波值班期间,中午在食堂就餐时饮酒。2015年7月2日,县公安局给予陈少波行政记过处分。

  二、公款国内旅游

  杨宗国,现任石花镇小坦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在担任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期间,借招商引资之机,擅自改变路线到风景旅游区,并用餐饮发票报销景区旅游费用3588元。2015年11月10日,谷城县纪委给予杨宗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喻国社,现任冷集镇中心卫生院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分管机关后勤工作。2015年2月19日晚,冷集中心卫生院值班救护车司机闻某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3月1日,冷集镇纪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喻国社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辛毅,现任谷城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兼司机。2015年2月18日晚8点左右,辛毅擅自动用公车,送其亲属到庙滩回流湾村。2015年2月27日,县环境保护局给予辛毅行政记过处分。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李天云,现任茨河镇后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2014年1月27日,李天云违规为7名村干部按300元/月标准发放2013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共计2.1万元。2015年10月27日,茨河镇纪委给予李天云党内警告处分。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李继军,现任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襄阳管理站谷城分站站长。为谋求单位在划拨经费、审批费用等方面的关照,李继军先后四次用公款送礼共4000元。2015年11月19日,谷城县纪委给予李继军党内警告处分。

  沈飞,现任冷集镇龚家畈村党支部书记。在公务活动中,沈飞非法收受他人礼金3000元。2015年4月10日,冷集镇纪委给予沈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六、大办婚丧喜庆

  兰大如,现任五山镇党政办公室科员。2015年2月10日,兰大如为其父亲和孙女操办生日宴,违规宴请4名村干部和23名村民并收取礼金3100元。2015年5月20日,五山镇纪委给予兰大如党内警告处分。

  廖建勇,现任薤山旅游度假区石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2015年2月10日,廖建勇为女儿操办12岁生日宴,未向组织报告备案,宴请非亲属人员并收取礼金4200元。2015年6月10日,薤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给予廖建勇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