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气象局连续九年获“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31.03.2015  16:59

      据3月27日谷综治[2015]3号《关于2014年度县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悉,谷城县气象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4年度平安单位。这是该局连续九年获此荣誉。
      2014年,谷城县气象局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法制教育,强化综治宣传,全面履行气象社会化职能。把单位综合治理、气象社会化管理职能紧紧相连,为构建“和谐谷城”、“平安谷城”、“法制谷城”做出了积极贡献。(作者:谷城县气象局 艾宽学 林爱明 责任编辑: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