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初副秘书长调研督办恩施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4.09.2016  22:34

9月12日至13日,省政府副秘书长刘仲初专程赴恩施州督办调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谢新松、恩施州政府副州长陈晓燕、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省教育厅督导办负责同志参加督办调研。

近年来,恩施州克服财政困难,不断加大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一是工作进度明显滞后,尚有6个县市未通过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二是财政投入不足,有3个县市财政教育投入政策没有落实。三是办学条件不达标。各县市城区教育资源普遍不足,大规模学校、大班额、超大班额、生均资源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功能教室、仪器设备等设施设备配备尚不能完全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同时,有2个县义务教育均衡综合差异系数不达标。

刘仲初副秘书长一行实地察看了建始县、来凤县和宣恩县的6所小学、3所初中,就学校硬件建设、教师待遇保障和困难学生帮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13日上午,刘仲初副秘书长召集恩施州6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尚未通过督导评估的县市政府负责同志,在宣恩县召开了工作座谈推进会。

刘仲初副秘书长指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人民群众全面奔小康的热切期盼,是精准脱贫的重要目标,是县级政府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根据规划,2016年,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要通过省级评估,2017年完成国家督导认定,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全省要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刘仲初副秘书长强调,恩施州和6个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一把手工程”;要强化督查督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要严格问责追责,对不能如期通过省级评估的县市,省政府将按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规定,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恩施州政府负责同志,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向全社会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