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去年实现CPI预期调控目标 今年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

16.02.2017  16:01

  2月15日,在武汉召开的湖北省物价工作会议透露,2016年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2%,实现预期调控目标。去年围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直接减轻企业负担140亿元以上。

  据了解,在落实核减涉企收费90项、整体降标30%以上,减轻企业负担52亿元基础上,省物价局对涉企收费实施新一轮清理规范,降低人社、住建等7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16项,其中人事合同仲裁费等8项降为零;大工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8位降至第15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3.7亿元左右;4次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0.11元/千瓦时,降幅全国最大,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1位降至第10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7.4亿元。协同相关部门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直接交易电量近300亿千瓦时,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0亿元左右。

  省物价局局长谢连平表示,今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围绕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这一预期目标,进一步加强价格综合调控。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健全完善政府定价制度和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系统开展清费减负,进一步推进降成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