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判决首例诈骗专车案 谎称借车到寄售行骗走4.5万

17.05.2016  02:40

多次打车认识专车车主后,谎称借车却把车开进寄售行,骗走4.5万元。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杨某判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据了解,这是武汉首例诈骗专车案。

案发一个多月前,杨某曾坐过专车车主周某的私家车,保留了周某的电话。杨某多次约乘周某的车,两人渐渐熟悉。2015年9月26日下午4时许,杨某再次要坐车,将周某约至硚口区中山大道三乐路路口。周某开着别克凯越轿车如约而至。见面后,杨某谎称自己要短暂借用,事后付钱。周某想着杨某是老顾客就答应了。

不料,杨某将该车开进硚口一家寄售行,以“陈洋”这一虚假身份将该车典当借款4.5万元后逃逸。上述款项已被其全部挥霍。经鉴定,上述车辆价值7.5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15年10月23日将杨某抓获归案,并追回赃物车辆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事后支付报酬借车单独使用为由,骗取他人财物价值7.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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