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县以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

22.09.2015  08:20

  18日,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送审稿)》,研究部署湖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党的根本宗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湖北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予以强力推进,确保到2019年湖北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湖北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精准扶贫,关键要落实到人。要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抓实做实,确保贫困人口按期全部脱贫销号、不落一人。要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特别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坚决突破部门界限,强力推进资源整合,按照“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级整合”的原则,建立扶贫投入县级整合机制,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层层签订军令状,实行军事化管理、挂图作战,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级领导要带头落实联系贫困县工作制度,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为推动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决定(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做好基层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体现了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重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对于加强基层工作,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在前期开展全面调研、清理整治“吃空饷”和公务员登记专项督查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实施方案,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湖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