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16.12.2015  17:39

12月15日下午,恩施州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州民宗委关于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市)试点互观互检活动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汇报。
        12月10日至11日,国家民委组织的全国14个州(地、市、盟)到恩施开展互观互检,在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先后深入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现场观摩了民族团结进步“六进”的11个示范单位。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对恩施州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恩施州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准确把握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结合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精准脱贫、六城同创等工作深度融合,走出了自己的创建路子,成效明显。同时要求恩施州要进一步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在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过程中,我州坚持高位推动、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创新基层治理结构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与民族文化传承结合,具有鲜明的恩施特色和亮点,也得到了国家民委和其他试点州(市、盟)领导的肯定,但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点面”结合,工作推进上注重平衡等方面还亟待强化。通过这次互观互检活动,要找准自身差距、补齐短板,同时也要树立信心、找准亮点,以全新的姿态,迎接国家民委对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验收,争取在明年全国30个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将恩施经验展示给兄弟自治州。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民委观念,不断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民宗部门要对照国家民委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验收指标,迅速拟定迎接验收方案,制定出台一个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实施细则,让各级各部门看得懂、学得会、做得到。州政府要及时召开一次推进会,明确各县市、各部门的职责。同时创建工作要继续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业相结合,与“六城”同创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六加一”的模式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创建工作要倒排工期,争取为全国30个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交一份好的答卷。
        12月16日上午,恩施州民宗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常委会议的相关精神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重要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