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零钱”变“整钱”

31.05.2014  21:02

  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既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政改革的有关要求,也顺应基层和群众的期盼,有利于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让“零钱”变“整钱”,集中财力办大事。就此相关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

  王文童说,统筹使用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财政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的问题。通过统筹使用,合理配置,把钱用在“刀刃上”,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湖北从两个层面对专项资金进行了统筹整合。王文童对记者说,一个是分配层面的整合,主体是中央和省级。省级通过在预算编制环节、资金分配环节,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进行整合,通过合并、归类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资金分散的现象。另一个是使用层面的统筹,主体是县级。县市主要是在资金使用环节依托规划,结合主导产业、优势区域、重点项目对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通过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王文童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应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县级统筹使用原则,就是赋予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权力,强化县级统筹使用的责任意识、自主意识。对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由县市政府统一负责,统一部署,统筹使用资金。二是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县级政府作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责任主体,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规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考评验收负总责。三是部门职能和责任不变原则。统筹使用不改变部门职能和责任,形成“管理不变、各记其功”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机制。四是全面推进,提高效益原则。通过县级统筹使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相应建立县级考核、考评、验收等综合协调机制,变分散考评为综合考评。建立以绩效审计为重点的联合审计检查及考评制度,完善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原则。统筹使用要结合实际建立具体管理办法,确保有序统筹、有章可循,做到资金流向明晰,使用有据可查,依法接受检查。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开支范围、补助标准等内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王文童告诉记者,除了中央、省、市(州)、县(市)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四保”以外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都进入统筹范围,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一年干成几件实实在在、人民群众得实惠的事情,确保资金统筹使用效果。

  王文童介绍了湖北省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几个着力点。一是坚持规划引导,制定统筹方案。明晰资金来源,实施跨部门、跨年度、跨层级统筹。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建立统一区域规划、统一勘测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项目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分头报账的“五统一分”管理机制。二是完善管理办法,确保有章可循。县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有序统筹。县级主管部门应超前谋划,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规划的衔接配套;项目实施主体对统筹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制订统一的实施方案,明晰资金流向,建立台账,确保资金使用有据可查。明确整合项目建成后的档案资料移交和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对统筹资金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问题的,积极完善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既要加强监管,又要简便易行。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王文童表示,湖北省将把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下放管理权限,将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级,实行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四到县”。二是继续做好专项清理整合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统筹使用资金后的综合考评机制。四是加强服务指导,督促完善相关办法和措施,促进县级有序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