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4.12.2014  10: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前所未有。从2013年起,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综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2013年4月市委出台《咸宁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机制。《办法》明确规定,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考评为“”的,其单位不得评为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为“不称职”的,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前所未有的用近200字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两年来,阳光审批、阳光服务、阳光执法成为法治政府建设新亮点。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督成为法治政府建设新常态。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经验作法被省政府法制办推广。

  一、加快转变职能,建设职能科学的法治政府

  市政府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抓手,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创造活力,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9月我市启动以“政务服务二次创新”为主题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事项,清理范围扩大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及部门办理的所有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备案、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事业性收费、初审上报、政务服务十类。60个单位共申报10类事项1325项。2014年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确定594项,共取消、暂停、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事项731项,减少55.2%,有效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咸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府职能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后监管转变,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二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及部门办理的594项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严格做到两个非入即禁:没有进入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事项清单的禁止办理,没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禁止受理。建立联合登记、联合审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和联合监管制度。清理互为前置项目和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部门内部审批不超过四个环节、三个工作日。启动“先照后证”改革。建立“三证”联办机制,实现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国税、地税)、机构代码证登记“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发放”。推行“阳光审批”和“阳光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了网上办事大厅和移动审批平台、动态电子考核系统。增设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现场视频输出设备,实现评标现场视频直播。同时,市政务服务中心印制了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办事指南,供申请人免费查阅,确保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

  二、健全决策机制,建设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修改《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全程参与,确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
        (二)在全省率先出台《咸宁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建立了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长效机制,明确了三类合同(市政府对外签订的合同、市政府授权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由市政府承担责任的其他合同)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市政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合法。

  (三)修改《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程序,明确规定未经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

  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决策,都由政务督查室负责督查落实、做到决策落地,取信于民。

  三、建立权力清单,建设权责法定的法治政府

  2014年12月4日,市政府以咸政发[2014]23号文件印发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及目录》。市级行政权力由二个部分组成。一是申请办理事项594项,清单之外禁止审批,建立目标考核政务服务一票否决制度,让政府及部门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主动办理事项3879项,要求政府及部门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与此同时,市政府还要求政府各部门同步公布权力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程序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权力清单的建立与公开,推进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强化了政府及部门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执行职责,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四、全面公开政务,建设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加大了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决策、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市本级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1件,均已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回复了申请人。同时还重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市政府对市级所有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二是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在咸宁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市级50家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是公开行政执法文书。2014年在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环保局五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试点,2015年所有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以公开保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五、推行网上执法,建设执法严明的法治政府

  我市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推行网上执法——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案卷网上评查、执法质量网上考核。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利益领域执法力度,做到执法严明。

  六、推进三个集中,建设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一是部门审批服务向政务中心集中。群众、企业进一个门办完所有事。让行政权力在政务服务中心透明运行,以透明保证了廉明。二是部门监管执法向一个机构集中。重点推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公共卫生等领域综合执法,实行一个执法部门一支执法队伍,规范了多头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三是行政复议向市县政府集中。市政府集中部门行政复议权以来,行政复议渠道明显畅通,2014年收案105件,同比增长200%,综合纠错率45%,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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