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老赖”无所遁形

10.06.2015  17:36

        近日,仙桃市农商行柜台前,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将被执行人仙桃市美华校车公司隐藏的资金采取强制措施。这是湖北汉江两级法院联合开展“强制执行年”活动第一个执行成功的案件,也标志着活动开展初见成效。

        躲藏拖赖,判决岂是一纸空文 

        2月28日下午,仙桃市美华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司机张青驾驶该公司校车,在路口转弯时不慎将骑电动车的刘勋撞伤,致其终身瘫痪,经医院鉴定为一级伤残。仙桃法院于5月20日作出判决:由美华公司赔偿刘勋各项损失总计298315.63元。美华公司在收到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既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也不依法向法院报告公司的财产状况。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告知执行义务,督促及时履行,美华公司以各种方式拖延,仅履行赔偿款3万元。受害人家庭因得不到赔偿,医疗费用成为巨额负担,生活陷入困境。

        强力执行,“老赖”焉能逍遥法外

        为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执行人员对美华公司的财产状况开展了地毯式的强制搜查,最终查出该公司为了规避执行,已将其公司财产转移至本公司出纳的个人账户,执行人员即赶到银行,经查询核实后,及时对该账户所涉资金采取了强制措施。

        重拳频出,严打“拒执”护卫民生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汉江中院专门制定“执行联动年”专项活动方案。两级法院联动执法,高效利用互联网资源,采取线上线下执行并轨,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对于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惩罚力度,积极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通过开展“强制执行年”活动,汉江中院辖区一大批积压多年的“老赖”案件得到有效解决。(本文所涉当事人为化名)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