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探照灯”全覆盖无例外

13.12.2014  22:49

   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一方面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另一方面是强化监督职责。期待这些监督探照灯全面开启,让一切蛛丝马迹都逃不过监督的火眼金睛。

   实践表明,监督的力量虽然不能根绝腐败,但却能有效压制腐败。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进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着眼点就是构建全覆盖的监督体系。然而,在构建这个监督体系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需回应和辨析。向一些重要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否就意味着那里有腐败?如果连那些重要机关都要派驻纪检机构,是否意味着某种不信任?这种心理疙瘩本不值一驳,但要照应到。最近,中央纪委将向中办、国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7家派驻纪检组,迅速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热议。

   从监督体系建设看,只有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才称得上监督体系的完备。这种完备,不因机构位高权重而放弃监督设置,不会制度性地出现盲点。过去,中央纪委从来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派驻过纪检组。现在中央决定增设7家派驻纪检组,就是为了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从目前看,这还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置了52家派驻机构,再加上这次新设的7家,全覆盖还远没有达到。

   权力缺少监督,也容易滋生腐败。如果有一双警惕的眼睛盯着,权力想腐败总会有所忌惮。有了这种监督机制,也容易促进权力干净干事。正如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接受专访时所言,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加强监督非常必要和迫切。从刘志军到刘铁男,这些腐败案件表明,监督不仅要存在,更要有力。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着力点一方面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另一方面是强化监督职责。

   值得关注的是,11日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有不少改革力举。比如,驻在部门的机关纪委负责查处本部门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纪案件,而把派驻机构腾出手来,将监督重点放在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这样有利于把监督的好钢用到刀刃上。同时,这一意见还突出了派驻机构的权威性,比如对中央纪委直接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工作经费必须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赋予派驻机构负责人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等权限。可以说,这些新举为的就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效能,构筑不敢腐的牢固堤坝。

   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党内监督没有例外,无疑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完善。让我们期待,这些监督探照灯全面开启,让一切蛛丝马迹都逃不过监督的火眼金睛。(吴春山)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