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10名计生家庭女大学新生将获市级资助

05.08.2014  20:00
近日,市卫计委、市计生协正式下发《鄂州市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方案》。这标志着今夏鄂州市户籍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的10名女大学新生,将获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协会提供的每人一次性2千5百元经济资助。据悉,这是鄂州市首次启动此类助学行动。 据市计生协秘书长卢长安介绍,鄂州市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时间为2014年7月至8月。助学对象为2014年高中毕业,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二本(含军校、特长生)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不含自考生、研究生、保送生、专升本学生)的农村独女户学生进行资助。 区、乡(镇、街)对考上大学和高中的计生贫困家庭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进行资助:生活十分困难的农村独女户学生;领取低保(持有低保证)的城镇女儿户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残疾(持有三级以上伤残证),或遭意外灾害(县级以上民政证明)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特别困难的计生家庭户学生。 2014年市级资助10名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计生家庭独女。各区筹措10万元以上,资助考入大学的计生家庭女孩10名以上。各开发区、乡(镇、街)可结合实际筹集资金资助考入大学的女孩家庭和计生贫困家庭。各地按照申报要求逐级上报进行救助。 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含农民工计生家庭)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计生协提出申请,经所在计生协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2014年鄂州市金秋助学资金助申请表》;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准考证》及复印件、被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证明复印件一份。 镇、区计生协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计生家庭填写申请表,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及各级资助范围上报市、区、乡各级计生协。 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市卫生计生委、计生协和区、乡级卫生计生局(办)、计生协分别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资助名单,进行救助。

作  者:郑玉华 卢长安 责任编辑:徐世强 稿件来源:鄂州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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