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9.11.2017  22:30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7〕11号)文件要求,积极部署,多措并举,认真开展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机制

按照市直《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市法制办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我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始终有人部署、专人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并设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

二、健全制度,夯实基础

我委制定下发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范围、治理重点及方法步骤,细化了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制定下发了《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通知完善了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执法程序管理制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等17项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建立了行政处罚信息市县两级双公示制,设立黑诊所曝光台,积极通过市卫生计生委和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

三、对照方案,落实责任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治理重点,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查出执法不严格问题15个,主要表现在:该报告的案件未报告、该依法移送的案件未依法移送等两个方面;查出执法不规范问题22个,主要表现在:未亮证执法、证据收集不完整、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和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四个方面。3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开展综合督导检查。6月、11月分别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综合监督执法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2次督导检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个人自查和部门审查工作。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2015年至2017年所完成的行政执法工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全部开展自查,重点从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五个方面查找问题,同时组织法制机构和监察机构对照个人自查清单逐项审查作出评判。

(四)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2017年初原孝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局机构名称变更为孝感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我们及时重新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

四、针对问题,积极整改

针对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问题反馈》中所提出“汇总数据没有分项数据的问题”“自查问题项反馈大多数为零的问题”两个问题,我们迅速行动,拟定整改落实计划,明确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卫计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突出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收集汇总七个县市区卫计局行政执法突出总是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明细表。11月13日至17日,组建三个专项对各县市区卫计局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综合监督检查;二是经市检察院对42份非法行医案审核,已向市公安局移交13份案件,现受理调查3份,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安局开展下步工作。三是及时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录入《全国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系统,并在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基本信息等。(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