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额回报”非法集资

30.11.2014  13:46

    新华网武汉11月29日专电(记者李伟)一公司打着投资幌子,向150多名群众募集1亿元资金,其中5000万元炒期货亏空,另外5000万元用于偿还高额利息,每月需支付利息高达300万元。这是湖北十堰警方通报的一起今年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

    警方提醒,非法集资披着合法外衣,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早期很难被公安机关发现,一旦侦查发现时,其资金链往往已断裂,参与者难以挽回损失,社会大众需警惕“高额回报”民间非法集资。

    十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邓胜江称,根据已经发案的非法集资案件分析,非法集资涉及行业主要有两类:一是投资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二是实体公司通过非法集资募集到的资金远大于其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同时其需要支付的高额利息,已远远超出实体公司创造的利润,最终将造成资金链断裂。据邓胜江介绍,当地曾发生过酒类企业、钢材类企业等非法集资行为。

    警方提醒,市民防范非法集资,首先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诱惑,拒绝一夜暴富、快速致富等神话;其次,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再者,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蕴藏巨大风险;最后,要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的资金、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