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送达法律文书 让当事人少跑腿

08.11.2017  16:36

“您好,我们是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法官,现通过视频通话方式向您送达起诉书副本,请您出示身份证……”。11月6日上午,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法官以视频通话的方式向被告人范某、昝某送达起诉书副本,在确认被告人知悉了起诉书载明的内容后,办案法官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并对整个活动进行记录。在案件其他当事人的见证下,完成了对范某、昝某的起诉书副本的送达工作。

  曾都区人民检察院诉至曾都区法院的被告人范某、昝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一案,案件受理后,被取保候审的范某、昝某夫妇提出范某腿部粉碎性骨折,昝某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二人均无法收取起诉书副本,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十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曾都区法院院长严贤超作为该案主审法官,在核实范某、昝某病情后,考虑到范某、昝某均已是七十多岁高龄,且居住在山西、路途遥远,使用传统送达方式有诸多不便,为避免当事人路上来回奔波,严院长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决定创新送达方式,以视频通话的方式向二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最终,送达活动得以及时高效完成,被告人家属对该院的人性化司法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曾都区法院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网络媒体工具,不断创新送达方式,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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