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03.06.2014  12:52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只有规范运作才能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要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法律赋予镇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镇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各镇人大要认真行使这些职权,做到积极稳妥,确保实效。要围绕本镇的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并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充分体现权威性。要行使好监督权,理直气壮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搞好依法治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促进镇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证农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干部群众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乡镇人大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组织开展好本乡镇的人大工作,要确保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人代会。

第二、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继续抓好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做到有房子、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要依托活动室,开展灵活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组织代表评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引导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要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和遵守宪法、法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和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办事,保障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当前,要重点抓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强化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增强代表向选民负责的意识,督促代表履职尽责。

第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学习,重点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是我们作好工作的“母法”。要将这些作为“必修课”,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依法按程序办事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二是要加强组织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会议期间的临时机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牌子不能再挂了,应该统一改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目前,各地乡镇人大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一套工作制度,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要继续加强对各项制度实践情况的总结和研究,注重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会议、学习、视察、调查、评议、联系选民、代表述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计划性,努力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乡镇人大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人大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关系到是否真正成为老百姓的代言人。因此,必须将改进作风贯穿于各镇人大工作的始终。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总结新措施、新路子、新经验,努力树一流形象、争一流业绩、创一流水平,靠一流的作为扩大影响,树立权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襄阳市襄州区人大研究室    马元生)

责任编辑:郑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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