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首次向社会征求立法建议

11.06.2015  16:45
      5月6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到市纪检委退休干部程元银发来的电子邮件,程元银建议市人大出台《襄阳市汉江段水环境保护办法》。令程元银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个立法建议,成为襄阳市人大发出征求立法建议公告后的第一个立法建议,掀开了襄阳民主法制建设新的一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使全国200多个设区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成为现实。襄阳市是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是湖北省“一主两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国家住建部列为大城市。在全市600万人民奋力推进襄阳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进程中,社会各界对于襄阳能够享有地方立法权比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

为了能够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立良法、立好法,襄阳市未雨绸缪,市人大常委会在高度重视加强法制队伍和能力建设的同时,超前谋划积极筹备立法工作,于今年3月《立法法》新修改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立即向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文新局等11个部门下发《关于征集地方法建议的通知》。5月5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再次作出部署,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襄阳晚报》和襄阳人大网刊登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立法需求,同时向驻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474名市人大代表发函,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立法建议,及早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和立法规划。

襄阳征集人大立法建议的公告发出后不到十天,就收到30多件信函,这些立法建议涉及到城乡建设与管理、环保、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襄阳市的做法引起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肯定,他们说:“襄阳不等不靠,及早动手,主动应对,为全省其他市州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示范!”(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雪锋)

责任编辑:陈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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